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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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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 應附證件:
    • 1.申請表
    • 2.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正本(最近一個月)
    • 3.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
    • 4.現況照片(前後拍攝兩張)、土地位置圖
    • 5.其他相關書件(如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許可函、完工檢查符合函、使用執照......等)
    • 6.規費收據正本
  • 處理期限21天
  • 申請方式親自或委託辦理
  • 申請程序收件→書面審查→實地勘查→核定。
  • 取得方式及說明 由本所提供(申請相關文件下載: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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