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無農舍證明

列印[另開新視窗]
  • 應附證件
    • 1.申請書(申請書向本所工務課索取或自相關檔案區下載)
    • 2.切結書(相關檔案區下載(新建或增建,請擇一填寫))
    • 3.戶籍謄本(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 4.財產總歸戶查詢清冊(向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申請)
    • 5.歸戶查詢清冊內之農地及房屋清冊(相關檔案區下載)
    • 6.清冊內所有農地現況照片(相關檔案區下載(請加註地號及拍攝日期,拍攝時間需為申請日期15日內))
    • 7.農地清冊所列所有農地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簿 謄本(向地政單位或本所服務台繳費申請)
    • 8.房屋清冊內所有房屋合法證明文件影本(申請人自行檢附(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加蓋申請人印章))
  • 處理期限 十天
  • 申請方式 親自或委託辦理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