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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漁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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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殖漁業登記證
  • 應附證件:
    • 1.填具申請書乙式二份 (詳如附件)
    • 2.地籍圖及土地登記簿謄本(如土地非申請人所有者,並應附土地 所有權人出具之土地使用權同意書或租約;如為公有土地應附公有養魚租賃契約)
    • 3.魚塭土地非屬養殖用地,應檢具漁業主管機關或都市計畫管理機關核發同意作殖使用證明文件或得從來使用之證明文件;特定農業區內農 牧用地經營室內循環水養殖設施者,需檢具核准證明文件
    • 4.水權狀水利建造物核准文件或其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
    • ​5.養殖場位置圖及養殖場配置略圖
  • 處理期限:轉宜蘭縣漁業管理所核發
  • 申請方式:親自或委託辦理
  • 申請 程序:收件→書面審查→轉宜蘭縣漁業管理所→核定。
  • 相關檔案
    1. 養殖登記證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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