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新聞訊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政治獻金法規定宣導

日期:112-07-04    資料來源:民政課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明(113)年1月13日同日舉行投票,為使民眾知悉政治獻金法相關規定,內政部宣導相關規定如下:

1.個人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萬元;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30萬元。

2.營利事業對同一位(組)候選人捐贈政治獻金,不能超過100萬元;對不同位(組)候選人捐贈,合計不能超過200萬元。

3.有累積虧損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不能捐贈政治獻金。

       內政部另製作政治獻金法規定宣導海報、摺頁等文宣及影片,詳細資訊內容請點閱以下宣導海報及摺頁電子檔,宣導影片如以下網址:https://youtu.be/B0iUuVlHapEhttps://youtu.be/gU6Fb8Cn31U

上版日期:112-07-04
下版日期:113-01-12

  • 相關檔案
    1. 政治獻金法宣導海報
    2. 政治獻金法宣導摺頁(封面、封底)
    3. 政治獻金法宣導摺頁(內頁)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