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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海外國民行使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答客問」訊息

日期:112-09-13    資料來源:民政課

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公告,中央選舉委員會業於112年9月12日發布,自該日起至112年12月4日止,各鄉(鎮、市、區)戶政事務所應依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規定,受理並查核海外國民之申請。有關申請作業程序各項詳細訊息,請點閱以下「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申請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登記查核辦法」、「海外國民行使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權答客問」電子檔案。

上版日期:112-09-13
下版日期:11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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