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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安全防溺措施宣導

日期:110-07-29    資料來源:民政課

救溺五步-救人先自保

叫-大聲呼救
叫-呼叫119、118、110、112
伸-利用延伸物
拋-拋送漂浮物
划-利用大型浮具划過去

防溺十招

要合法:戲水地點需合法,要有救生設備與人員。
要小心:湖泊溪流落差變化大,戲水游泳格外小心。
要注意:注意氣象報告,現場氣候不佳不要戲水。
要暖身:下水前先暖身,不可穿著牛仔褲下水。
要冷靜:加強游泳漂浮技巧,不幸落水保持冷靜放鬆。

不跳水:避免做出危險行為,不要跳水。
不疲憊:身體疲累狀況不佳,不要戲水游泳。
不長時:不要長時間浸泡在水中,小心失溫。
不落單:不要落單,隨時注意同伴狀況位置。
不嬉鬧:不可在水中嬉鬧惡作劇。

上版日期:1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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