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保法我最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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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保法我最懂

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參加對象

本國人民。

活動辦法

1.本活動需使用Facebook帳號登入本平台,參加者需為本處「稅不著-呼叫暗光鳥」粉絲

2.進行問答小學堂填答,全部答對後,填寫基本資料,即可參加抽獎活動。

獎品

獎品以現貨款式為主,獎品照片僅供參考。

頭獎:米家電子鍋2名。

貳獎:PQI行動電源2名。

幸運獎:遠東百貨500元禮券 10名。

人氣加碼獎(參加人數達12,000人):米家掃地機器人1名。

活動注意事項&領獎方式

將於108年1月抽出得獎者,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處官網及本處「稅不著-呼叫暗光鳥」粉絲專頁。

領獎程序

1.頭獎、貳獎及人氣加碼獎(參加人數需達12,000人),本處將以雙掛號公文通知得獎,公文郵寄至參加者輸入之通訊地址,得獎者須於公布日起30日內本人攜帶身分證件、手機出示本人為「稅不著-呼叫暗光鳥」粉絲,至本處核對資料無誤後領取獎品,逾期視為放棄。

2.幸運獎,中獎者需於開獎後7個工作日內私訊本處粉絲專頁「稅不著-呼叫暗光鳥」,註明參加「納保法我最懂」活動,填寫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需包含鄰里),本處將以雙掛號寄送至得獎者所提供之通訊地址,如所提供之地址不正確,郵寄經退回,將不再通知,也不再寄出。

3.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1,000元,得獎人須依規定填寫、繳交相關得獎收據,本處將開具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得獎者若無法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4.本活動任何獎項除瑕疵品外,不得要求換貨與退貨,亦不得折換現金或轉換其他獎品。

5.本處保有修改活動內容及辦法之權利,若遇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活動時,本處有權決定取消、終止或修改本活動。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重點小複習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日期為106年12月28日。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適用範圍為地方稅及國稅(含海關徵收之關稅及代徵稅目)。

  •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範內容區分為「維持基本生活費不課稅」、「落實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合理課稅」、「設置納稅者權利保護組織」及「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5大面向。

  • 稅捐稽徵機關為辦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應審酌轄區特性、稅目及稽徵實務,以任務編組方式,由機關首長指派符合一定資格之1人或數人為納保官,並得指定具領導及協調能力之納保官為主任納保官。各稅捐稽徵機關指定納保官後,會將其姓名及聯絡方式公告於「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網頁,便於民眾上網查詢。

  • 為避免納稅者於接受調查時,因不諳法律致權利有遭受侵害之虞,被調查者得不經稅捐稽徵機關許可,選任代理人或協同輔佐人到場,並得於其到場前,拒絕陳述或接受調查。

  • 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時,可請求納保官進行溝通與協調;認為權益受有損害時,可向納保官申訴或陳情;依法提起行政救濟時,可向納保官尋求必要之諮詢與協助。

  • 納稅者、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享有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課稅之權利,以保障其人性尊嚴。至「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財政部於每年12月底前將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公布最近1年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定之,並每2年定期檢討。

 

個資聲明

為配合政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請詳細閱讀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以下簡稱:本處)依個資法第8條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舉辦「
納保法我最懂」租稅宣導活動,向參加民眾蒐集報名資料,作為獎品兑領之用。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直接取得。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辨識個人者,包含姓名、
Facebook名稱、手機號碼、地址。
(五)個人資料利用:
    1.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活動期間及後續獎品寄送處理期間。
    2.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電話、行         動電話所得接收之地區。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處。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以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         利用個人資料。
(六)民眾得直接以書面或透過本處電子信箱(E-mail:
ntpc321@ntpc.gov.tw),依個資法規定向本處就其個人資料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
(七)不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若您不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處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服務。

活動獎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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